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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8月15日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之际,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法院结合地区实际,分别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、正蓝旗人民法院、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“草原环境资源法庭”“浑善达克沙地环境资源法庭”“湿地环境资源巡回法庭”。
正蓝旗人民法院挂牌成立“浑善达克沙地环境资源法庭”(锡盟中院供图)
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“草原环境资源法庭”(锡盟中院供图)
环境资源法庭的成立,是锡盟法院立足锡林郭勒生态环境实际,切实加强对草原、沙地和湿地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。法庭成立后,将审理辖区内的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各类案件,促进惩治犯罪、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,对破环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。
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“湿地环境资源巡回法庭”(锡盟中院供图)
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,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保护。下一步,锡盟两级法院将不断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审判的新期待新要求,为走好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(张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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